close

《我在哈佛的讀書生活》─林耀華

 

我小時生長在福建閩江中游的一個山區農村。在北平燕京大學讀書時學的主要是社會學課程。1932年考上燕大社會系研究生,在吳文藻先生指導下,1935年獲碩士學位。大學讀書時,儘管我也是個獲金湯匙的學生(即畢業時評出的優等生),但自認天資庸鈍,搞不了深奧的東西,如果鍥而不捨地從事一門接觸實際的研究工作,也許還會有所成就。因而,在燕京讀研究生時,我特別對人類學、民族學感興趣。

民族學與社會學是關係密切的姐妹學科。吳文藻先生早年留學美國時,雖然主修社會學,但他也就學於美國著名的人類學、民族學家Boas,具有濃厚的人類學、民族學造詣。吳先生指導我學習社會進化論課程時,相當廣泛地涉及到人類學和民族學材料。他介紹我讀了Boas、Malinowski、R.B.等國外著名人類學家、民族學家的著作。1935年,R.B.教授來華講學,我擔任他的助教,進一步增長了我對國外人類學、民族學的見識。在R.B.教授的指導下,我還寫過一篇關於中國親屬制度研究的論文,很受他的讚賞。R.B.是繼Morgan之後在印度洋島嶼和澳大利亞專門研究親屬制度的名家之ㄧ,受到他的鼓勵,使我對人類學和民族學研究的興趣日益濃厚。然而,我也深深感到,自己沒經過系統的人類學、民族學基礎的科班訓練,很希望能進一步深造,彌補這個不足。1936年,吳文藻先生赴美出席哈佛大學成立三百週年校慶時,與哈佛燕京學社負責人商妥,獲一項獎學金,派我赴美學習人類學專業,並攻讀博士學位。這對我來說,真是一個償付宿願的良機。

哈佛大學是美國歷史最優久的高等學府,遠在美利堅合眾國成立之前就存在多時。在哈佛校園中心,沒有大學博物館,建築呈曲尺形,左端為地質地理博物館,中間是生物科學博物館,右端為考古學和民族學博物館。後一個館是George Peabody1866年捐款所立。這個館建立後,搜集大量的美洲印地安人的考古和民族文物資料,也兼收世界各地的文物標本。人類學系就設在這個博物館哩,隸屬於哈佛文理學院。

當時,美國一批最有名氣的人類學家、民族學家和考古學家在這裡執教。我在哈佛主攻的是文化人類學,基本上也就是民族學。但是,所修課程卻很全面,體質人類學、考古學和語言學都是必修課。那時美國學術界風靡歐洲傳統,有名的學者大多出身歐洲,哈佛的人類學系也是如此。教我體質人類學課程的E. A. Hooton是美國當時最有權威的體質人類學家,曾在英國跟著名的老專家A. Keith學習過古人類學。Hooton在講授過程中,十分重視實驗。哈佛的人類學實驗室設備先進,標本齊全,從猿猴到各種族人類的骷髗、骨骼應有盡有。在實驗室裡,一項重要的學習內容是摸骨頭。一個人身上的206塊骨頭,要一塊塊反覆摸索,仔細觀察,直摸到把每塊骨頭的任何一角碎片放在手上,立即能分辨出它屬於人體哪個部位,是哪一塊骨頭。Hooton教授經常考試,隔兩星期就來一次突襲,利用講課前十分鐘左右的時間,讓學生傳遞摸骨頭碎片,根據學生的觀察記錄記個分數。雖說體質人類學不是我主攻方向,但我對這門課很有興趣,頗下功夫,兩學期考試都得A。Hooton很高興,時常說:跟我學的中國學生,第一個是李濟,第二個是梁思永,你是第三個了。同班的同學有人說我從文化人類學跑到體質人類學來搶他們的生意。體質人類學這門課打下的基礎,解放後對於我在國內從事原始社會史研究大有裨益。國內搞原始社會史的人,大多懂考古學,也不缺乏民族學材料,只是對古人類偏缺,也少結合語言學,因而對人類和人類社會的起源、思維的來源不甚明瞭,不可能獲得原始社會過程的全貌。

思及於此,我不能不感謝在哈佛那階段嚴格的訓練。教我人類學歷史和語言學課程的是C. Kluckhohn,他是美國著名的語言學家和民族學家,早年留學德國,經常到美國西南地區作實地考察,研究印地安人各部落不同語言、社會組織和文化生活等,著有多部著作。他於1950年曾獲美國人類學研究基金會頒發的獎章。Kluckhohn與美國研究中國問題專家費正清(John Fairbank)是好朋友,通過Kluckhohn的介紹,我認識了費,與他有往來。1982年我重訪美國時,還特地拜訪了費正清。教授各大洲的種族和民族課程的是C. S. Coon。他曾在歐洲、非洲做過實地調查,著數頗豐,寫過一部頗有名氣的關於歐洲種族的專著。他的課也有實驗,利用Peabody博物館中許多種族模型和各洲民族圖像標本、文化器具、崇拜物等。中美恢復邦交後,1980~1981年間我們還有來往,遺憾的是我1982年訪問美國時,聽說他已於幾個月前謝世,使我不勝惋惜,因我去美國前,還希望能見他一面,可是永遠也不可能了。在美國,考古學是人類學的一門必修課。講授考古學的L. Ward是位老學者,也是博物館成員。他在課堂上的講授很有條理,書教的很好。他除了向我們佈置必讀參考書之外,還要求我們在考古實驗室裡摸石器、陶器等。當時中國河南發現殷墟漢文發掘報告已出版,但他只知道一點簡報消息。我寫了一篇關於安陽考古的學期論文,他看過後很是讚賞,在班上誇了一通,說可惜我專攻的不是考古學專業。

給我上過課的還有個老教授A. M. Tozzer,他也是位有名氣的文化人類學家、民族學家,Kluckhohn是他的學生。Tozzer著述不多,但結交甚廣,特別與哥倫比亞大學人類學系教師往來密切。有一次哥大著名的研究心理和人格的專家R. Linton來哈佛訪問,Tozzer設酒會歡迎,並請全系師生作陪。這樣的學術交流我參加多次。有一次從中國來美訪問的研究北京猿人專家魏敦瑞應邀到哈佛演講,使我有一次接觸他的機會。Tozzer頗有財產,收藏大量的文物和圖書,全部贈給人類學圖書館。哈佛人類學系專為這批書籍資料立了個專館,命名為Tozzer圖書館。

我在哈佛讀書時,也有一些年輕教員,其中E. D. Chapple和C. M. Arensberg兩人與我最好。吳文藻先生曾介紹他們關照我。他們都不過比我大一兩歲,我們之間來往多,也談的來,我得到他們許多幫助。他們都是屬於新派的人類學家,在W. L. Warner指導下,開始用人類學、民族學的方法研究現代農村和都市。Warner教授曾在哈佛任教,我去留學時他已離開。他曾在新英格蘭選擇小型市鎮進行調查研究,分析市鎮社區的人口、階級、文化等人際關係,集成六大冊Yandkee City研究叢書。Arensberg被派到愛爾蘭做農村社區調查研究,寫成《愛爾蘭農人》一書。Chapple在城市中選擇一些機構如工廠、醫院等,從中實際觀察人際關係問題。找出社會制度活的生活情況和發生的問題,後來發展到應用人類學。

1941年,在Chapple帶頭下,在波士頓成立應用人類學學會,參加者有五六十人,都是各都市大學或博物館的人類學家。我也被邀請參加會議,遇見一些學者,如著名的心理學派創始人Ruth Benedict和Mead。Warner一系學者和功能學派有聯繫。就在這一年,我在Chapple的辦公室見了大學同班同學費孝通的導師Malinowski教授。回想在哈佛這些學術上的交往,感到確實學到了不少在課堂上得不到的東西,受到啟發,開闊視野。我常常想到人類學和民族學真是全世界的一門學問。因而對這一行更加熱愛。Chapple和Arensberg的學術觀點對我影響很大。他們研究的對象是現代的農村和都市,而老派的人類學、民族學侷限在落後的殖民地地區,他們向前邁進了一大步。我在哈佛獲博士學位後,因故再留一年,Chapple為我找了做助教統計工作。

那時,在這兩位朋友鼓勵下,我開始寫作《金翅》一書。這本書以小說體裁描述我家鄉自己家族之事,今年第一期《讀書》上已有文章介紹。當時我以第三者口氣寫的,一般人讀後都認為是我20世紀30年代在福建的調查,實際上,我確實做過一年多的調查,但所寫的是自己家族經歷的三十年的演變故事。Arensberg是第一個把原稿通看了一遍的人。看完後他恍然大悟地對我說:是的,我終於找出書中叫做小哥的是什麼人了!我對他說:你不要聲張啊!前年我去美國時,發現這本書仍是人類學系和社會學系的參考書。至少有兩個學人對我說:從內容上看一定是你家族內的事,否則不可能描述地那樣細緻、詳實。我承認了,已經有四十多年了,時過境遷,我還有什麼可保密的呢!

 

如果有人問我,在我一生中最緊張的一段讀書生活是在哪裡度過的? 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:在哈佛。雖說進哈佛前,我已經過了三年碩士研究生的訓練,到哈佛,學的也是人類學的基礎課,可是,這幾年讀書可不容易讀。如同蓋一座高樓大廈一樣,打好堅實的基礎是最艱苦的階段,對我來說,在哈佛讀書有不少難關,其中有兩大關最難過。第一是語言關。遠離祖國到異國他鄉,進入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,語言不通則一籌莫展。好在我從讀教會小學時就學英文,一直到大學不曾間斷,這樣到哈佛後,日常語言交往沒太大困難。但是,從聽課到看書,完全進入英語世界,對於一個中國人來說,還是有許多障礙,比方說,第一學期我選修Coon講授的《北美種族和民族》一課,當時我既不熟悉北美的地形和地名,也沒涉獵過那麼多印地安人的部落名稱,加上Coon講的又是地方方言,許多俚語很不好懂,使我記筆記都十分困難。當時心裡很著急,幸虧必修的參考書能讀懂,大考時借同學筆記看一下。這門課才勉強及格。

在哈佛讀書,每門課都有一大堆參考書,不但有個消化理解問題,也有個閱讀速度問題。唯一的辦法就是抓緊時間多讀、反覆讀。一天到晚不上課就看書,吃飯也是兩口三口,緊趕慢趕,午睡是不敢問津的。經過一段時間,逐漸適應了,英語方面沒什麼大的困難。可是,在美國要取得博士學位,除英語外,還必須掌握其他兩門外語。由於舊中國落後,漢語也受歧視,不能頂替一門外語,我在國內曾學過兩年法語,在哈佛又旁聽了半年,沒什麼大問題。除此之外,我又選了第二外語德語,這是從字母學起,困難很大,平時功課壓力大,顧不上,只好利用假期突襲。1938年暑假,我參加了德語補習班,那時正值炎熱氣節,教室裡熱得像蒸籠一般。當時上課時哈佛實行英國制度,不准只穿襯衫進教室,非得把西裝穿的整整齊齊,領帶打的結結實實,教師也是如此。每節課下來,師生都是汗流夾背。就這樣每天堅持十四個小時,苦幹突襲了三個月(美國暑假時間長),再自學一段時間,可以看懂德文材料,並能譯成英文。語言通考主要是筆譯,譯文錯了五點就不給及格。我總算把德語這關過去了。寫博士論文時,就看出語言的重要。第三學年,我蒐集論文材料時,漢文、英文、法文、德文材料都能使用,有時還參考一下日文。

第二大關是考試。哈佛的考試制度很嚴格,所學各專業基礎課都要考試,每學期必修四門,旁聽課不計。每門課程有聽課筆記,必讀參考書,平均每科十本左右,加上選修的參考材料,還有實驗室的內容,要想四門課都得A,確實不容易。第一學年第二學期,我得了四個A,教師誇獎,在中國留學生中,也有了點名,因此被選為哈佛中國留學生學生會三個幹事之ㄧ,當時我才20多歲,記憶力還可以。我採用反覆讀的方法,把需要的部分全背下來。有一次在圖書館溫書時,有一位我不太熟悉的女學生(當時哈佛沒有女生,學校旁邊的Radcliffe女子學院的學生可利用哈佛的課堂但不能跟男學生一起聽課),看我很快把一本書讀完了,很驚訝。後來我們認識了,她說起這事,我告訴她,那是在溫書,書裡的內容我早就背過了。

各學期的考試都比較順利,最可怕的是第三學年做博士論文前的總考。過不了這一關,便不能寫博士論文,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怕總考,我也不例外。考試那天,在一個不大的教室裡,正面端坐著五位人類學各方面的知名教授,如同法官一樣。這五位主考,根據我平時所學課程隨意提問,要我當場回答。對於這種場面,我著實有點緊張,連連解答問題,口乾舌燥。幸虧Coon教授從口袋裡摸出一塊糖,讓我潤潤嗓子,也緩和了緊張氣氛。這一關我終於順利通過了,剩下的只是畢業論文和論文口試。現在回想起來,在哈佛讀書是我一生中最緊張也是最勤奮的時代。

當時中國落後,中國留學生往往被人瞧不起,一種蒙辱感常常激勵我奮發圖強。在哈佛,從教室到圖書館,每天和書本打交道不下十二三小時,必要時還得趕夜車。好在我從來沒得過什麼病。這段勤奮的學習生活,不但使我順利地完成學業,更重要的是養成了嚴謹的學風。今日回想起來不能不備感苦中之甜!

哈佛四年讀書生活,為我打下了一生從事人類學、民族學研究工作的堅實基礎。在那裡,我一方面受益於各位知識淵博的師長,一方面也得利於哈佛良好的讀書條件。每個新生一進哈佛,都要先買一個哈佛特有的裝書用的大口袋─哈佛包(Harvard Bag),這個書包能裝一二十本書,是我形影不離的幫手,整天背著它進圖書館。哈佛有一座規模很大的圖書館,叫Widener圖書館,當時的藏書量居世界各大圖書館的第五位。圖書館的二層有個大閱覽室,我常去那裡。研究生不旦可以借書還可以自由進入書庫,寫論文時,書庫裡專為研究生準備好一張張小桌子,研究生可以根據自己需要到書架上找書,用過後由館內工作人員再放回原處。這種閱讀制度很方便。人類學系還有自己的圖書館,在這哩,我讀了很多著名的人類學、民族學著作,我在這裡第一次讀到Morgan的《古代社會》、《易洛魁聯盟》及《人類家族的血親和姻親制度》。哈佛還有個漢和圖書館,哈佛燕京學社就設在裡面。這個圖書館以收藏漢文、日文及東方民族文字圖書為特點,存有相當數量的蒙藏文圖書。我在哈佛寫畢業論文時,主要利用這個館的漢文文獻。哈佛的博物館也很有名,對社會開放,其中展品以南北美洲印地安人的實物為重點。我記得陳列的印地安人圖騰柱足有二層樓高。前年去美國時,發現這個博物館變樣了,一些貴重的材料不知搬到什麼地方去了。紐約市還有個大型自然歷史博物館,其人類學部主任是Hooton的得意門生Shapiro,是我在哈佛前後同學,我到那裡實習訪問,受到過他的幫助。

在哈佛的讀書生活雖然緊張,但是比較愉快。師生關係融洽,在課堂上都嚴肅認真,但下了課,老師待學生如朋友一樣,相互稱名。對此我不習慣,從來沒敢直呼老師其名,Hooton有個習慣,就是每周五下午四點到六點,在家裡舉行茶會,全系學生自由參加。我去過多次,每次有二三十人,隨便交談,增長了知識,也融洽了師生感情。Chapple和Arensberg兩人的家我也常去。Arensberg後來轉到紐約哥倫比亞大學,當了三十多年人類學系主任。我前年去美國時見到他,後來他來信還提起當年的友情。我同班同學Lasker主攻體質人類學,我們交往也很密切,我的《金翅》一書初稿,是他父親幫我寫的序,由太平洋學社出版的。1982年我們重逢,在一起敘談了五天,他已是美國一位著名的體質人類學家。

我在哈佛時,每天來來去去有二十多個中國留學生,大家都是炎黃子孫,遠離祖國更感到相互之間關係親密,平時課程緊,交往不多,星期天便會聚一起,說說心裡話,有時一塊去中國飯館吃飯。哈佛中國留學生學生會一年集會三四次,多半是送舊迎新的歡聚,有特別事情,臨時召集會議。記得胡適先生是當時駐美大使,曾路過哈佛,學生會臨時舉辦了歡迎座談會。

1938年,我的未婚妻饒毓芬也到美國,在離哈佛不太遠的小城Northampton女子大學攻讀經濟學碩士學位。以後,我每月都利用星期天去看她一次。1939年暑假,饒毓芬來哈佛校園補習法語,我們接觸機會更多,互相切磋鼓勵。

哈佛的讀書生活給我留下許多美好的印象,但我也感到美國有許多不好的東西。美國的社會物質生活在當時已相當高,不過貧富之間差距驚人,我認為美國的風氣就是一切向錢看,有錢可以平步青雲,沒錢寸步難行。哈佛是個貴族學校,那些闊少爺和我們這些窮書生在生活上有天壤之別,像我這樣出身鄉下佬的人,在這種社會過不習慣,如果不是為了學得一點真本領,我是呆不下去的。

當時,我對美國社會最壞的印象是種族歧視。在那個社會,黑人最受歧視迫害,不能進白人的學校,不能坐白人的火車,不能住白人的旅店,不能上白人的飯館,而且三K黨猖獗,隨意屠殺無辜黑人。黃種人也受歧視,我自己也嚐過這種滋味,剛到哈佛時,我出去租房間,白人老闆娘公然藐視地說:我的房間不租給東方人!後來,類似情況還遇到過,種族偏見在學術界也不例外。我的老師Hooton講課時,總是暗示白種人最高,黃種人次之,黑種人最低下。我很尊重他的學識,但受不了這種偏見,雖然不敢當面頂撞他,但我向同班同學表示過我的不滿,認為這不是科學態度。

在哈佛念了幾年書,得了個博士學位,真想早日回到祖國。不幸我未婚妻在完成兩年學業時,得了肺病,需要進療養院,我也只好羈留在哈佛。1941年饒毓芬病癒,七月二十六日我們結了婚,這時,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正在猖獗之時,但我們還是毅然決定,立即回國!同年八月底,我們登上開往香港的商船,我遏制不住內心的激動,默默地遙向生活了四年的哈佛告別,我的心,早已飛過重洋,回到祖國。

(全文摘自簡體書:《社會人類學講義》前言)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研究生
    全站熱搜

    ecoc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